高市獎勵生育 第3胎補助加碼

中央社 /  2010/06/01

(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日電)高雄市長陳菊今天宣布,開辦全國首創第3胎以上育兒補助,1歲前每人每月新台幣3000元;現行生育津貼前2胎補助6000元,第3胎加碼至1萬元。

陳菊表示,台灣出生率偏低,為迎接新生命與感謝婦女懷胎生產的辛勞,高雄市將開辦全國首創的第3胎以上育兒補助,且還有健保補助。

第3胎以上補助辦法為,加碼提高生育津貼為1萬元;1歲前育兒補助每人每月3000元,最高可領取3萬6000元;比照98年度高市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,每月最高補助659元健保費。

陳菊進一步說,高市已開辦婦女生育津貼,前2胎補助6000元。市府因為有感於家庭育有第3胎以上子女負擔較沉重,特別辦理追加預算1710萬元,並經市議會支持,開辦全國首創的第3胎以上育兒補助。

她指出,目前全國縣市僅有金門縣及連江縣提供「婦女照顧子女津貼」,但必須是婦女未進入就業市場並未領有報酬者;高市只要新生兒父或母設籍居住高市滿1年以上,即使雙薪或單薪家庭都符合規定。

市府社會局長蘇麗瓊說,民國99年4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出生的第3胎以上子女,只要新生兒父或母設籍並實際居住高市滿1年以上,且新生兒設籍高雄市,並依出生時間排序計算的第3位以上子女,即符合補助對象,預估約有700多名第3胎以上新生兒受益。

符合補助條件的高雄市民,只要攜帶身分證、印章及附有郵局存簿封面影本等,到戶政事務所填寫申請表並經審核通過,即可當場領取生育津貼1萬元,育兒補助將由市府社會局每月撥款,健保自付額補助則由家長自行檢附納保收據送至社會局請款。990601

  引用自:http://times.hinet.net/times/article.do?newsid=3201162&option=latest

 

2010.10.12 補充~

在申報戶口完成後,戶政事務所會於月底將資料送至社會局,等社會局將資料審核完成後,會在每個月底撥款至你的帳戶..

關於寶寶健保費補助的部分會寄公文給你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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